《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章锦保税区隔压站项目》节能验收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4-09-23 08:35:00作者:济南热力集团
根据《关于印发<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鲁发改环资(2023)461号)、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发改环资(2024)657号)及《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济发改资环(2023)276号)相关规定,委托济南市工程咨询院对《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章锦保税区隔压站项目》进行了节能验收,现将节能验收主要结论向社会公示。
1、验收结论:
验收项 |
落实情况 |
验收结果 |
已落实 |
建设方案 |
已落实 |
主要用能设备及能效水平 |
已落实 |
节能措施 |
已落实 |
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|
已落实 |
项目能效水平 |
已落实 |
经验收后,项目年消费电力845.97万千瓦时,折合1039.70 吨标准煤;项目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98.39吨标准煤(当量值)、3109.30吨标准煤(等价值),项目节能审查时,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603.51吨标准煤(当量值)、3130.36吨标准煤(等价值),则项目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比节能审查值核减5.11吨标准煤,等价值比节能审查值核减21.06吨标准煤,核减比例为0.32%、0.68%,符合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3〕461号)中要求的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节能审查确定能源消耗总量10%以上的要求。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节能审查意见的要求,能效水平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,建议通过节能验收,验收结论为“合格”。
2、公示时间
2024年9月23日-2024年9月27日(5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反馈,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、个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。
3、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高经理
联系电话:13205217217 邮箱:jnrl_hlrl@jinanenergy.cn